河南省五十二家县级医院取消医药加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旨在破除以药补医的体制。这项政策在我省的执行情况如何呢?近日,省卫生厅负责人接受了采访并作出详细解答。
据了解,目前我省已有40个试点县(市)的52家综合医院被纳入全国县级试点,这些医院已经全面取消了药品加成,达到了15%的降幅。数据显示,这些医院的次均门诊费用、次均门诊药品费用以及次均住院药品费用同比均有所下降,这标志着我们的医改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在此之前,我省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已经实施了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当国家部署311个县进行全国首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时,我省的40个县积极响应并参与其中。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取消药品加成。对于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收入,财政会给予补助,并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来解决。而医疗服务价格增加的部分,也被纳入医保(新农合)的范围。
我省的这些试点县对国家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部署非常重视,纷纷制定了各自的财政补偿政策。比如焦作市的修武和沁阳两县,医院因取消医药加成减少的收入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洛阳市则建立了财政投入长效机制,根据不同的人口规模,每年对县(市)的财政投入预算不低于一定的金额。郑州、郏县、泌阳、固始等地也按照每床位的标准给予医院补助。汝州、邓州、长垣等地更是建立了医院发展专项基金,为医院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
不仅如此,为了科学规划配置医疗卫生资源,部分县市还严格控制县级医院的建设规模和大型设备的配置。长垣县将原先的5家县级公立医院整合为3家,沁阳市也将6家公立医院整合转型为4家,旨在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省卫生厅医改办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的部署,未来全省的县级公立医院都将取消医药加成。这将更大程度地减轻基层群众的看病负担,让我们的医疗卫生事业更好地服务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