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进一步提高商
人民网北京报道,记者孙红丽报道:近日,国家卫健委针对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提案进行了回应。针对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母婴室的提案(第02944号),国家卫健委已经与相关单位进行了深入的商讨。对于公共场所母婴室的配置和管理问题,国家卫健委表现出了强烈的关注和决心。
国家卫健委与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妇联联手,计划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商场、车站、机场、景区等公共场所的母婴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母婴设施的配置率。这一决策旨在为广大母婴家庭提供更加友好的公共场所环境,保障母婴的权益和福利。
回顾过去,2016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0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明确了到2018年底,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配置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更进一步地,到2020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都要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
国家卫健委详细介绍了近年来的工作成果。多数省份已经基本完成了母婴设施的应建尽建目标。对于如何分类建设母婴室,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明确表示,《指导意见》为母婴室建设提供了“标准指引”。根据该指引,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如果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或日客流量超过一定规模,必须建立独立的母婴室,并配备必要的基本设施。
除了基本配置标准,《指导意见》还明确了舒适配置标准,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的配置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推荐标准。
对于如何评定母婴室的标准,国家卫健委表示,各地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已经通过统一标识、制定管理办法等方式,对女职工休息哺乳室进行了科学、规范化的建设。国家卫健委还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母婴室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日常服务管理制度,建立起母婴设施日常管理维护长效机制。
国家卫健委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从政策制定到具体实施,全方位地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的建设和完善。这不仅体现了对母婴家庭的关心和支持,也展示了我国对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