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应是全社会敬畏生命底线
医院配错药物,“毒杀”了如花似玉的18岁少女及其家中的两条狗。这起悲剧令人扼腕叹息,更令人愤怒的是,这竟然是因为医生疏忽了一个并不复杂的常识罗红霉素缓释胶囊不能与茶碱合用。
这起明显的医疗事故,却被江门市医学会认定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甚至在上级部门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回避了医方违反药物配伍禁忌的问题。幸运的是,媒体的介入使这起惨祸在近两年后浮出水面。
这则新闻让我想起了去年南京发生的“徐宝宝案”。两者共同之处是,医生疏忽职守,事故鉴定部门推诿责任。这背后隐藏的是对生命的敬畏感的缺失。
生命无价,每一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应该对生命充满敬畏,无论大小事物,都应谨慎对待。从“三鹿事件”到南京的“徐宝宝案”,再到今年的“常州疫苗案”,以及最近披露的“阮婉莹事件”,无不反映出我们对生命的漠视。
对职业的敬畏感也严重缺失。职业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社会各行业的爱岗敬业者共同构建了社会和谐的大厦。职业敬畏感的缺乏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不分职业身份,都普遍存在。一旦缺乏对职业的敬畏感,“外魔”便会趁虚而入,比如长期重复劳动产生的厌倦,金钱拜物的诱惑等。医生的疏忽职守,只是职业敬畏感普遍缺乏的一个具体表现。
医疗鉴定存在的问题,归根结底是职业敬畏感和生命敬畏感缺失的综合反映。医疗事故发生后,鉴定部门或主管部门本应主持正义、追究责任。但在类似“阮婉莹事件”或“徐宝宝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官官相护的潜规则压倒了生命和正义的重要性。
如果我们不重视这些问题,正义将无法彰显。我们关注“阮婉莹事件”,感到痛心的原因是因为,它的恶劣程度足以成为若干同类事件的典型代表。我们不愿看到更多的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这起事件也是检验有关部门对民生问题的敬畏程度的试金石。
我们必须对生命和职业充满敬畏,谨慎对待每一个细节。有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医疗行业的监管,确保医疗安全,保障人民的健康。只有如此,我们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让社会充满正义和公平。(刘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