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

优生优育 2025-08-21 17:59优生优育www.buyunw.cn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近期驳回了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的再审申请,维持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这一判决认定刘暖曦在江歌遇害一案中存在重大过错,须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总计69.6万元,其中包括2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此案的审理,情节严重,影响广泛,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案件的核心事实已经得到了明确的认定:

刘暖曦的行为存在明显过错。法院查明,刘暖曦在案发前阻止江歌报警并请求其深夜陪同回家;案发时,她锁闭房门,阻止江歌逃生,且在知晓江歌受伤后并未及时施救。

在责任认定上,刘暖曦作为风险的引入者,未能履行对救助者江歌的安全保障义务,其行为与江歌的死亡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关于赔偿的执行情况,截至2023年6月,赔偿款项已经通过四次强制执行全部到位。

山东省高院在审视刘暖曦的再审申请时,认为其主张的再审事由(如证据伪造等)并不成立,并未满足《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条件。裁定书还指出,刘暖曦的申请材料中包含对江歌的诽谤内容,进一步证明其缺乏悔意。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各方反应不一。江秋莲表示虽然结果在她的预料之中,但对于裁定书中刘暖曦持续诽谤江歌的内容感到痛心。舆论则普遍支持法院的判决,认为此案体现了对传统美德和法律正义的维护。

此案不仅是一次对法律正义的实践,更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坚守。刘暖曦的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此案的审理结果,是对善良和正义的有力维护,也是对法律权威的尊重和维护。目前(2025年6月),此案的司法程序已经终结,但此案对社会的影响将持续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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