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非亲生 男子追讨14年抚养费

优生优育 2025-05-11 14:32优生优育www.buyunw.cn

婚后十多年的张某,在养育多年的儿子小明的身份上遭遇惊天打击。他意外发现,自己辛苦抚养的孩子竟然并非血缘上的亲子。这份DNA亲子关系鉴定书的出现,如同晴天霹雳,让张某的身心受到重创。对此,他愤然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追回抚养费用、赔偿精神损失费共计30万元。

近日,镇江丹阳市人民法院作出公正判决,判决女方赔偿男方各项费用18万元。回溯至2008年,张某与王某的恋爱结婚之路是寻常人家的幸福篇章。婚后的生活并未如诗如画。随着儿子小明的出生,家庭琐事引发的矛盾逐渐浮出水面。在长达十余年的婚姻生活中,双方因生活琐事争吵不断,最终在2021年年初分居至今。

亲子鉴定的结果如同冷酷的真相,打破了张某的美好幻想。在不明真相的十四年里,他视小明如命,照顾得无微不至。残酷的事实让他意识到,自己的付出都是徒劳无功。他毅然决定起诉离婚,并要求被告王某返还抚养费、小孩人身保险费,赔偿精神损失费。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提供的亲子关系鉴定报告确凿有效,王某虽对此持有异议,但并未进行反驳性的重新鉴定。法院确认了张某与小明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的事实。王某的行为属于欺诈性抚养,严重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她故意隐瞒了真相,致使张某误将小明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

法官进一步解释,“欺诈性抚养”是对被欺诈一方财产权、生育权、人格尊严权等权利的侵害,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对于财产损害赔偿,可以根据被欺诈一方因抚养子女所投入的各项费用、抚养时间、本地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判定。而对于人格尊严权的损害赔偿,则体现为精神损害抚慰金,结合抚养时间、对孩子的情感依赖程度、再生育的可能性等因素进行酌情判定。

这一判决不仅是对张某的正义伸张,也是对婚姻关系中忠实义务的重要提醒。它警示我们,婚姻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应隐瞒真相,否则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这一案例也让我们认识到,在面临家庭矛盾时,应当积极沟通、理解,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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