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产品被暂停销售和使用
针对近日中央电视台报道的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事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迅速作出反应,其官方网站于15日刊登消息,对此表示高度重视。对此事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下令相关省份的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同时派出专员赴现场进行督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据媒体报道,《中国药典》对明胶空心胶囊制定了严格的标准。任何企业要想生产药用空心胶囊,必须首先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且其产品必须通过严格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从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采购空心胶囊,并在入库和使用前进行再次检验,确保胶囊的质量安全。
针对此次媒体报道的13个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暂停这些产品的销售和使用。这些产品涉及多家药品生产企业,其中包括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和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这些企业的某些产品批次中,药用空心胶囊的铬含量超过了规定的标准。
以下是媒体报道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详细信息:
序号:
药品名称:脑康泰胶囊
生产企业: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产品批次:1108204
铬含量:39.064mg/kg
序号:2
药品名称:愈伤灵胶囊
生产企业: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产品批次:1008205
铬含量:3.46mg/kg
序号:3
药品名称:盆炎净胶囊
生产企业: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产品批次:20110201
铬含量:15.22mg/kg
序号:4
药品名称:苍耳子胶囊
生产企业: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产品批次:20110903
铬含量:17.65mg/kg
序号:5及其他未列出的产品同样存在铬超标的问题。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依法严肃处理违规生产销售的企业,并通知各地暂停销售和使用这些不合格产品。待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将继续销售,而超标产品将依法进行处理。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迅速反应和严格监管措施,展现了对公众健康的高度负责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