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遛狗不牵绳 男子质问反被打成轻伤二审判了
近日,重庆一起因遛狗不牵绳引发的冲突引发了广泛关注。该终于尘埃落定,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了打人者王某的上诉。这一判决给受害者刘先生带来了一丝公正。

回溯的始末,2025年2月24日晚,王某携带其宠物狗“哈士奇”在重庆某小区游玩时,因未给狗牵绳,与路过的刘先生发生了争执。王某情绪激烈,竟然持手机打伤了刘先生的鼻子,导致刘先生伤情构成轻伤二级。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王某最终被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王某在收到判决后选择了上诉,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法院认为,证人郑某某的证言、被害人刘先生的陈述以及王某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都证实了刘先生的鼻部伤情是在与王某争执过程中受击打所致。王某的行为与刘先生的伤情之间具备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刘先生表示虽然正义得到了伸张,但他的生活已经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他表示,因为这次,他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鼻子功能受损,给他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他还因此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抑郁及焦虑症,精神上也遭受了沉重的打击。
刘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已经收到了二审的裁定书,他正在准备相关材料,计划对王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合理费用。他说:“我花费了不少治疗费用,需要为我的未来和生活质量寻求公正的赔偿。”
这起也再次引发了公众对于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的关注。许多网友表示,应该加强对不文明养宠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以避免类似再次发生。
正义虽然迟到了,但并未缺席。王某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给受害者刘先生带来了一丝安慰。这起也提醒我们,应该更加重视文明养宠,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