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招募警力,我们需要的人才:
一、基本资格条件
我们欢迎所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应聘者加入我们的团队:
1. 年龄要求
对于普通职位,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之间,特殊岗位或拥有高学历的人才,这一限制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对于突击等特殊技能岗位,年龄要求在18-25周岁之间,但拥有特殊技能的人才可放宽至28周岁。对于设区市及以下的职位,通常要求不超过30周岁,但对于硕士及以上或法医岗位,这一限制可放宽至35周岁。
2. 国籍与立场
应聘者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及中国的领导,立场坚定,且无危害国家安全的记录。
3. 学历要求
大部分岗位需要应聘者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对于某些特殊岗位,如退役军人辅警,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但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升至大专学历。及省级岗位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主修专业需与岗位相匹配。
二、禁止录用的情形
以下情形的人员,我们将不予录用:
1. 违法犯罪记录
曾受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参与非法组织、邪教活动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人员同样不予录用。
2. 工作纪律问题
曾因违纪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人事档案存在篡改造假问题的人员,我们不予考虑。
3. 亲属回避
与公安机关在职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需要回避相关岗位。
三、身体与体能条件
应聘者需符合以下身体与体能条件:
1. 体检标准
男性身高要求≥170cm(南方可放宽至168cm),女性身高要求≥160cm(南方可放宽至158cm)。体重需符合标准范围,且无重大手术史、骨关节疾病或慢性病。视力、听力等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2. 体能测评
应聘者需通过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等通用项目测试,部分岗位还需测试1000米(男)/800米(女)跑。任一项目未达标即视为不合格,测评规则严格。
四、其他要求
1. 心理素质
应聘者需通过职业心理素质测评,结果将作为岗位适应性的重要参考。
2. 专业技能
对于特殊岗位,如法医等,应聘者还需通过专业技能测试或额外科目考试,如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3. 考察
考察不仅涵盖应聘者本人,还包括家庭成员,要求无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安全等行为。
请注意,以上条件综合了全国及地方公安机关的招录标准,具体请以报考岗位的实际公告为准。我们期待你的加入,共同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