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自我国在公务用车方面展开改革以来,从2013年起逐步构建了一个全新的制度框架和实施路径。此次改革的核心在于彻底转变了传统公务用车的分配和使用方式。
一、改革核心内容
改革的核心内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取消了各级党政机关的一般公务车辆实物配给。这意味着,除了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一线执法执勤车辆外,其他普通公务用车不再配备。此举极大地减少了公务用车的数量,提高了使用效率。
普通公务出行改为市场化方式提供。这意味着,公务人员可以通过公共交通、社会化租赁等方式解决出行问题。为了保障公务人员的出行需求,还实行了公务交通补贴制度,按照行政级别适度发放补贴,以满足公务人员的出行需求。
二、配套措施与原则
改革的实施不仅要有核心内容,还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和原则。经费管理的透明化是其中的重要一环。所有性收入和“三公”经费都纳入预算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公务用车的经费使用合理、透明。
还采取了差异化保障机制。对于保留的车辆,实施了严格的编制管理,确保车辆的使用效率。执法执勤车辆仅限于特定岗位使用,提高了车辆的专用性。
推动公务用车分配从“实物化”向“货币化”转变。通过交通补贴替代实物配车,降低了公务用车的成本,提高了公务用车的效率。
三、实施进展与成效
改革的实施进展和成效也十分显著。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完成了改革,累计取消车辆3868辆,为改革的推进树立了榜样。全国范围内的改革也在有序推进,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改革方案,推动了公务用车制度的全面改革。
地方试点经验的整合也为改革的推进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例如,杭州、昆明等地的“集中管理+货币补贴”混合模式被纳入改革方案,形成了因地制宜的操作规范,为其他地区的改革提供了参考。
四、管理模式创新
在管理模式创新方面,各地在实践中主要形成了三类模式。一是货币化补贴模式,如广东按职级发放现金补贴;二是集中调配管理模式,如昆明组建统一车队供预约使用;三是混合模式,如杭州发放限定用途的交通卡,同时保留部分集中管理车辆。这些创新的管理模式为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我国自2013年起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通过取消一般公务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经费管理透明化等措施,推动了公务用车制度的全面改革。中央和地方的示范效应以及创新的管理模式为改革的推进提供了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