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二拆四案

健康养生 2025-05-23 19:36健康新闻www.buyunw.cn

一、案件主体与判决结果概述

被告人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系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实际负责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媒介部主管卢梅同时担任尔玛互动公司的客户经理。近期,这起涉及网络炒作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杨秀宇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罚款15万元。卢梅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款3万元。尔玛天仙公司和尔玛互动公司分别被罚款50万元和20万元。杨秀宇和卢梅当庭表示接受法院判决,并无上诉打算。

二、深入案件事实与行为性质

杨秀宇及其公司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而受到法律制裁。这些非法经营活动包括策划虚假信息,如制造“僧人船震”“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伦敦奥运”等炒作事件,以及炒作网络红人如郭美美、干露露等,并通过网络发布虚假信息以获取利益。尔玛天仙公司通过有偿删帖服务及发布虚假信息非法经营,获利丰厚。

法院认定这些行为违反了《刑法》第225条,构成非法经营罪。这起案件与“秦火火案”有所不同,属于商业性质的不正当竞争,而非个人恶意诽谤。

三、案件特点与社会影响

这起案件揭示了网络营销的灰色产业链。杨秀宇团队曾以正能量事件起家,但后来为迎合市场需求转向低俗炒作。这起判决首次明确了“有偿删帖+虚假信息发布”的商业行为可构成非法经营罪,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司法范例。此案在司法实践意义上十分重要,它适用了2013年“两高”网络犯罪司法解释,并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认定溯及力问题,未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四、案件审理时间线梳理

这起案件的审理时间线十分明确。2014年8月14日,案件一审开庭,公诉方指控非法经营罪。经过一段时间的审理,2014年11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此案不仅是对网络炒作行为的严厉打击,也是对互联网秩序的一次维护。希望这起案件能为未来的网络环境带来更加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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