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部护理产品监管

健康养生 2025-05-23 18:01健康新闻www.buyunw.cn

一、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第三类医疗器械)概述

资质方面,隐形眼镜(包括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被归类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想要从事销售,经营者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也需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在经营规范上,合法渠道采购是首要原则,对供货商的资质也要进行严格核查。建立完整的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台账,确保产品、票据和账目三者一致。销售场所应设有专门的陈列区,并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和验光员。

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无证经营、销售未注册或过期产品以及网络销售未展示许可证等行为。通过约谈培训和闭环整改,提升行业的合规性。

二、化妆品类眼部护理产品概述

对于化妆品类的眼部护理产品,如眼霜、眼部精华等普通化妆品,上市前需向省级药监部门备案。生产企业则需要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在合规义务方面,禁止擅自贴牌销售未备案的产品。对于电商直播销售,产品的备案信息必须与宣传内容一致。

一旦销售未备案的化妆品,将面临货值金额3-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甚至会被吊销许可证。

三、消费者指南

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隐形眼镜时应选择持有证书的商家,并核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化妆品类产品则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关注其备案信息。如遇无证经营或假冒伪劣产品,可通过12315进行投诉。

四、典型案例与法律依据

在医疗器械方面,柳州两家眼镜店因无证销售隐形眼镜被查,产品被扣押。在化妆品方面,北京某公司因销售未备案的贴牌化妆品被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及相关配套规章。

无论是隐形眼镜还是化妆品类眼部护理产品,其安全性和质量都至关重要。经营者需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消费者也要提高警惕,确保自己的权益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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