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一、证件与材料准备
在准备离婚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准备双方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结婚证等基本证件的原件。除此之外,还需要准备其他必要的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离婚协议书、双方近期同底色的二寸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以及针对现役军人所需的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同意离婚的证明。
二、协议离婚手续流程
协议离婚的第一步是双方共同申请。双方需携带上述所需证件和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书》。一旦审核通过,将会领取《受理回执单》。接下来是30日的冷静期,自受理次日起计算,任何一方都有权在此期间内撤回申请。若冷静期结束后30日内未共同申领离婚证,则视为撤回。最后一步是审查与发证,经过审查符合条件后,将发放离婚证。
三、诉讼离婚所需证件及材料
诉讼离婚需要的基本材料包括起诉状(含副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要提供补充证据,如子女的出生证明(涉及抚养权争议)、财产证明(如房产证、银行流水等)以及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记录等)。
四、诉讼离婚手续流程
诉讼离婚的流程包括起诉阶段、答辩阶段、开庭审理和判决生效。原告需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法院将审查决定是否立案。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需提交书面答辩,并可申请延期。接下来是法院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并根据审理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一审判决后,若未上诉,判决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五、常见问题及提示
在离婚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财产分割争议、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对于财产分割争议,需要提前保留购房合同、转账记录等财产归属证据。在子女抚养权方面,法院会参考子女年龄、父母经济能力等因素,因此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任何一方在冷静期内都有权单方撤回离婚申请。在准备和办理离婚手续时,务必保持冷静和理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整个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