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不孕不育离婚女人

生活知识 2025-07-29 14:02生活知识www.buyunw.cn

一、案件核心事实

1. 背景与争议焦点

张先生与陈女士2010年结婚,2013年生女后,男方因执着"追生儿子"多次施压,双方尝试试管婴儿失败。2021年分居后,男方以"女方拖延生育"起诉离婚,女方则因高龄(48岁)和身心压力拒绝生育。法院通过"法院+妇联"联调机制介入,最终判决离婚,男方需支付抚养费25万元及财产补偿35万元,合计60万元。

2. 法律依据

法院援引《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明确女性享有生育自主权,任何强迫行为均属违法。补偿金额综合考虑了女方因生育治疗导致的身体损伤、职业发展受限等因素。

二、社会与法律意义

1. 司法标杆作用

此案是2024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后广东首例因生育分歧调解离婚的典型案例,法院通过"心理疏导+法律释明"模式,平衡了女性权益保护与经济补偿。

2. 传统观念冲突

案件暴露了"重男轻女"思想与法律规定的矛盾。法官明确指出,生育决策需双方自愿,男性不得因性别偏好主张权利。

三、相关支持政策

1. 辅助生殖医保覆盖

东莞自2024年10月起将取卵术等8项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整体费用下降6%,减轻不孕不育家庭负担。

2. 计划生育奖励

东莞对独生子女家庭或农村双女户家庭提供每月330元奖励金,符合条件的离异未再生育女性也可申领。

Copyright@2015-2025 不孕网版板所有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