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桥收费被判刑

生活知识 2025-05-10 14:09生活知识www.buyunw.cn

一、案件背景故事

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一位名叫黄德义的村民自2005年起,在洮儿河上搭建了一座浮桥。这座桥,起初是由铁皮船拼接而成,到了2014年,黄德义将其改建为更为稳固的浮桥,并开始对过往车辆收费。收费标准明确:小车5元,大车10元。据不完全统计,多年来,黄德义等人通过这座浮桥累计收取了5.29万元的费用。

这座浮桥并非无懈可击。当地水利局曾三次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并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理,要求黄德义等人拆除浮桥。但出于某种原因,他们并未彻底执行这一命令。

另一方面,振林村的村民们对于过河的需求十分迫切。由于附近没有公共桥梁,村民们每次过河都需要绕行数十公里,这无疑增加了他们的生活负担。浮桥的存在,对于他们来说,虽然需要支付费用,但确实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二、法律判决的细节

2019年12月,洮南市法院对黄德义等人做出了判决。他们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执行。黄德义的17名亲属也分别被判处了不同的刑罚。

法院认定黄德义等人在没有得到相关许可的情况下对过往车辆进行拦截并收费,且在被多次行政处罚后仍然拒不改正,情节恶劣。

这一判决也引发了争议。有人认为收费属于自愿行为,并不符合“强拿硬要”的特征。村民们过河困难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共设施的缺位问题,并未在判决中得到充分的考量。

三、后续动态

黄德义并未放弃。2023年6月,他向白城市中院提出了申诉。目前,法院已经立案审查,但尚未公布结果。

与此洮南市相关部门也承认了他们在工作中的不足,并计划采取行动。他们表示,将在2023年秋收前在振林村附近新建一座便民桥,以解决村民过河困难的问题。

四、社会影响与反响

这个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许多人开始思考基层治理、公共设施建设与法律适用边界的问题。这个事件也引发了关于“民生需求”与“执法刚性”之间平衡的讨论。舆论普遍认为,在严格执行法律的也需要考虑到人们的实际生活需求和基层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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