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孕不育证明(或诊断证明)的办理需根据具体用途(如辅助生殖技术申请、计划生育证明等)选择不同的机构,以下是具体办理指南:
一、医疗机构开具诊断证明
1. 就诊科室
夫妻双方应优先前往三甲医院的生殖医学中心就诊,若无生殖中心,女方挂妇科(不孕不育专科),男方挂泌尿外科或男科。
需完成基础检查(如女方输卵管造影、激素检测,男方精液常规等),确诊后由医生开具《不孕不育症诊断证明》。
2. 证明材料要求
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既往检查病历,部分医院要求提供近期检查结果(如输卵管造影需在月经干净后3-7天内完成)。
诊断证明需由主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部分省市要求两家定点医院的鉴定结果。
二、行政机构办理未生育证明
1. 办理地点
户籍地:居委会、街道计生办或民政局,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医院诊断证明。
现居住地:流动人口可在现居地街道计生机构办理。
2. 流程与材料
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如无子女审核表、健康检查证明等),审核通过后领取证明。
若涉及辅助生殖技术(如试管婴儿),需额外提交计生部门出具的《不孕不育症证明》。
三、注意事项
地区差异:不同省市对材料要求可能不同(如桂林需逐级审核盖章),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时效性:诊断证明需基于检查结果,过期可能无效。
线上办理:部分省市支持线上申请生育登记或证明(如广西、北京),可通过官网或政务平台操作。
如需进一步了解当地政策,可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计生办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