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不孕不育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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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销条件

1. 户籍与参保要求

  • 需为浙江省户籍或在浙江省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
  • 连续缴纳浙江医保满12个月(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
  • 夫妻双方需提供结婚证及身份证
  • 2. 医学诊断要求

  • 需由三甲医院出具1年以上不孕不育诊断证明
  • 女方年龄通常限制在20-40岁(部分政策放宽至45岁)
  • 3. 治疗机构限制

  • 需在浙江省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辅助生殖治疗
  • 二、报销项目与比例

    1. 覆盖项目

  • 甲类项目(全额报销):取卵术、胚胎移植等5项核心手术
  • 乙类项目(报销70%):胚胎培养、精子优选处理等7项技术
  • 不报销项目:第三代试管技术、基因筛查等自费项目
  • 2. 报销比例与限额

  •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达70%-80%,城乡居民医保为7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单周期最高可省3.8万元
  • 前两次治疗可享受全额报销待遇
  • 三、报销流程

    1. 材料准备

  • 结婚证、身份证、不孕症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
  • 2. 申请方式

  • 省内就医:直接刷卡结算
  • 跨省就医:需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报销比例降低15%
  • 3. 审核发放

  • 单位或个人提交材料后,社保机构审核拨付至单位账户
  •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冷冻胚胎管理费需自费(约200元/月)
  • 政策每年1月更新报销目录,建议通过“浙里办APP”申领生育服务证
  • 男职工配偶符合条件可享50%补贴
  • 如需具体操作细节,可咨询当地医保局或拨打12393医保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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