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细则
一、申请资格概述
想要满足申请资格,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您需要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保满七年,期间补缴累计不超过五个月;您需要处于法定退休年龄之下;没有刑事犯罪记录。自2020年起,租赁住房的居住年限和社保年限有了新的计算规则,具体的居住要求请详细咨询相关政策。
二、积分指标体系详解
在积分指标体系中,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贡献、年龄指标、荣誉表彰以及守法记录等因素都将纳入积分计算。合法稳定就业方面,每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即可获得三分;合法稳定住所方面,自有住房每连续居住满一年得一分,租赁住房或单位宿舍每满一年得零点五分。在城六区外居住或工作并居住的人员,自2018年1月1日后每年可额外获得三分。针对科技创新领域的人才,更有额外的积分政策。想要通过纳税贡献获取积分,则近三年年均纳税需超过十二万元。年龄、荣誉表彰以及守法记录等方面也有相应的积分规则。
三、申报流程
想要申请,您需要遵循以下流程:在规定的申报阶段,即4月17日至5月31日,通过“北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提交材料。系统已实现与11个部门的数据实时核验,大幅减少了需要手动提交的材料。随后,您可以在7月15日起查询审核结果,7月23日至30日公示落户名单。在2025年7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落户办理。
四、注意事项
在申请过程中,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关于租赁备案,2020年8月后未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备案的租赁房屋,相关居住年限将不计入积分。持有《工作居住证》的申请人需要在申报前换领《居住证》。社保补缴记录超过五个月的将不满足基本资格条件。申请随迁的未成年子女出生日期需在2024年1月1日之前且未满十八岁。在遵循这些规则的请您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顺利获取申请资格并成功完成积分落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