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幼儿随地小便家长被判赔11万
一、事件概述
在2022年6月的一个炎炎夏日,武汉某医院的儿科门诊大厅内,发生了一起令人揪心的意外。年仅2岁半的小杰,在保姆的陪同下,不幸在大厅中就地小便。而保姆当时的站立位置,恰巧遮挡了工作人员的视线。就在短短的12秒后,匆匆赶来的刘某因踩到地面上的尿渍而不慎滑倒。这一摔,造成了刘某十级伤残的严重后果,随之而来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其他损失累计近20万元。尽管保姆在事发后两分钟内返回清理现场,但伤害已然造成。
二、判决解读
在法院的判决中,责任被明确划分。监护人要承担70%的责任,需要赔偿近11万余元。法院认为,幼儿小杰的随地小便行为是此次事件的直接原因,而保姆的站位妨碍了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阻止事件的发生。而刘某自身也需要承担30%的责任,因为他穿着拖鞋在行走过程中未能充分注意地面情况。至于医院方面,由于已经设置了防滑提示并且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处置,因此无需承担责任。
这一判决依据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的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法院特别指出,幼儿的年龄较小,但这并不影响监护人责任的承担。
三、争议焦点
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讨论。其中两大争议焦点尤为突出:
1. 时间因素:从孩子排尿到刘某滑倒的时间仅间隔12秒,法院认定医院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客观上无法及时处置。
2. 监护措施:法官提醒广大监护人,应提前让孩子如厕或使用尿布,以避免在公共场所出现此类情况,从而避免风险的发生。
四、案例警示与类似事件
这起事件并非孤立案例。在某景区也曾发生过因孩子小便而引发的冲突,甚至导致母亲坠崖的悲剧。法律对于儿童性侵案件中加害人的年龄认定标准也给予了明确的界定。这些事件共同警示着广大监护人,需要加强对幼儿行为的管束与监护,特别是在公共场所,一刻都不能放松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