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不孕不育政策文件

女性不孕 2025-08-03 18:57女性不孕不育www.buyunw.cn

一、政策依据

1. 《军队育龄夫妇不孕不育症常态化诊治实施方案》

自2017年起实施常态化诊治,明确将不孕不育诊治纳入军队医疗保障范围。2020年修订后扩大保障范围,增加7所诊治医院(总数达30所),延长治疗周期,并明确经费核销渠道。

2.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

2014年修订版规定军队应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开展不孕不育症治疗等工作。2023年发布的《军队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办法》进一步强调构建全生育链条技术服务支持体系。

二、保障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军队育龄夫妇可申请免费诊治:

  • 现役军人或配偶一方为现役军人;
  • 未避孕且同地居住1年/异地居住3年以上未孕,经医院诊断为不孕不育症;
  • 包括失独家庭、再婚无共同子女家庭、独生子女重度残疾家庭等。
  • 三、诊治内容

    1. 费用减免

    门诊及住院的检查费、检验费、药品费、耗材费、手术费全免,辅助生殖技术(如试管婴儿)免费限3个取卵周期内。

    2. 申请流程

  • 初诊筛查:在军队体系医院或地方医院完成诊断;
  • 提交申请:填写《军队育龄夫妇不孕不育诊治个人申请表》,经旅(团)级单位审批;
  • 就诊材料:需携带审批表、军人保障卡、结婚证、生育证明等。
  • 四、其他规定

  • 优先保障:向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官兵倾斜;
  • 转诊机制:需战区级计生部门开具转诊介绍信;
  • 成功率:全军定点医院平均妊娠率达60%-70%。
  • 如需具体文件,可参考军委后勤保障部或工作部发布的官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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