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京起诉战狼公司胜诉
吴京与战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侵权案详解
近期,吴京起诉战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侵权案已取得多起胜诉判决。这些纠纷主要围绕肖像权和姓名权展开。以下是关于这些案件的关键信息梳理。
一、槟榔产品侵权案(2021年判决)
侵权行为回顾:战狼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槟榔产品的外包装上使用了吴京的肖像,并标注有“电影《杀破狼》主演吴京助力战狼品牌”等字样。
判决结果:战狼公司被要求赔偿吴京经济损失34万元及公证费2000元,合计34.2万元。公司需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侵权产品,并销毁相关宣传品。战狼公司还需在网店首页连续7天刊登道歉声明。
法律争议焦点:战狼公司曾辩称拥有《杀破狼》部分著作权,但法院明确裁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与个人的肖像权并不冲突,即便是在剧照的情境中,仍属于肖像权的范畴。
二、雪糕产品侵权案(2024年判决)
被告方情况:大连北岛集团有限公司及黑龙江北岛冷饮有限公司在雪糕包装上使用了吴京的肖像,并标注有“《战狼》主演吴京携手助力”等字样。
判决结果:被告被要求停止侵权,并销毁所有相关包装。赔偿吴京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共计40余万元。
三、其他关联案件
润滑油侵权案:某汽车用品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吴京肖像宣传润滑油,最终被判决赔偿71.6万元。
维权策略:吴京团队通过实物购买、公证取证、电子存证等多种方式固定证据,为每一场官司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法律意义
这些案例明确了未经许可使用名人肖像、姓名进行商业宣传的行为构成侵权。即使涉及影视作品的剧照,也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使用。最高法的典型案例分析也强调了对于人格权的严格保护,这对于整个社会的法治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通过这些案例,不仅提醒广大商家要尊重知识产权,也鼓舞了个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决心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