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追诉什么意思
核准追诉,乃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特定严重犯罪案件,经过审慎审查后,决定启动或延续刑事追诉程序的一项特殊制度。此制度适用于两类特定情境,其内涵丰富且颇具深意。
一、针对已过追诉时效的案件
在这种情境下,核准追诉的适用条件极为严格。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一旦超过20年的追诉期限,若认为有必要继续追诉,必须上报至最高检等待核准。其适用条件包括: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所为;所涉嫌的犯罪法定最高量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持续存在,如果不进行追诉将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犯罪嫌疑人必须能够及时到案接受追诉。
在这一制度的程序方面,值得注意的是,报请核准追诉并不一定要先批准逮捕,逮捕并非前置条件。追诉的必要性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社会影响等诸多因素。
二、关于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特定情况下可追究刑事责任。当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故意伤害罪,如造成他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造成他人重伤并导致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具有追诉必要性时,需经最高检核准方可追究刑事责任。
核准追诉制度的设立,旨在通过严格的审查机制,在法律的追诉时效之内,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此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那些极端恶性的犯罪,不会因时间的推移或是行为人的年龄问题而逃避法律制裁。这一制度在保持法律公正的也充分考虑到社会影响和案件性质,展现出法律的严谨与灵活。它不仅保障了社会的公正与公平,也体现了对极端恶性犯罪的坚决打击,从而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核准追诉制度是一项兼顾法律公正和社会公正的特殊法律制度,它通过严格的审查程序,确保了法律的有效实施,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