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B超检查一般控制四次最好

优生优育 2016-04-11 11:00优生优育www.buyunw.cn

    B超检查不能频繁做

  B超检查之所以被广泛应用,是因为其具有简单、可靠、无痛、无创伤、无辐射、安全等特点。尽管如此,孕妇也不能盲目、频繁地做B超检查,以免对胎儿造成不必要的“打扰”,检查应该严格按照医嘱进行。

  一般来说,孕期最好做4次超声检查。

  首次检查可在孕早期(12周末以前)进行,以孕10~12周检查较为合适。若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做B超检查:有先兆现象,且出血时间长;要排除葡萄胎;要排除宫外孕,或妊娠合并子宫肌瘤、卵巢瘤等。

  第二次检查可在孕中期(孕13~27周末)。此时做B超检查,能够清晰地看到胎儿各个器官的情况、羊水多少及胎盘位置,以便早期发现异常或者畸形(如先天性无脑儿、脊柱裂、脑积水、连体儿等)。

  第三次检查可在孕晚期(孕28周以后)。目的是了解胎儿的发育情况,进一步检查胎儿有无畸形,特别是唇腭裂。另外,有些因为太小或尚未表现的畸形,此时可能被发现。

  最后一次B超,可在接近预产期或临产前时检查,目的是根据胎儿的头径、骨骼的测量值估计胎儿的体重,明确胎儿的胎位,来预测孕妇是否能自然分娩。通常胎儿头朝下,脸部朝向准妈妈的脊柱,背部朝外的体位就可以自然分娩。同时,医生还需检查胎盘的位置及功能分级,为胎儿出生做好安全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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